关于建立二级“关工委”工作机构的通知
轻工大党办〔2013〕25 号
各党总支部、党委各部、机关党委,各院(部)、处(室)、各直属单位,工会、团委:
根据教育部党组(教党〔2009〕20 号)文件《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意见》精神,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“全党要关注青年、关心青年、关爱青年”的要求,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关工委”)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促进大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,经研究决定,在各院(部)建立二级“关工委”工作机构。
二级“关工委”由 5-7 人组成,设主任一名、副主任一名(一般由本院(部)离退休老同志担任)、委员若干,二级“关工委”在各院(部)党总支部的直接领导、校“关工委”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,各二级“关工委”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充分发挥院(部)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,为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,开创学校“关工委”工作的新局面作出贡献。
各院(部)应于 11 月 18 日前将本院(部)“关工委”组成人员名单(见附件 1,加盖党总支部印章)及电子文档报送校“关工委”办公室(离退休工作处)。
联系人: 王树平 联系电话:027-85852796
传真电话:027-83930178
电子邮箱:1258210438@qq.com
附件:1. 二级“关工委”组成人员名单
2. 二级“关工委”工作职责
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
2013 年11 月4 日